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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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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2 00:00
天水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制定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三)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治安案件。
(四)负责森林刑事案件、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由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机构编制文号天市编办(2008)3号,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数16人。批准内设机构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天水市森林公安局预算收入20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07万元。预算支出204.07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省天水市森林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07万元,与2016年163.75万元相比,增加25.3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万元(森林公安工作经费)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2.0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45万元,农林水支出182.7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95万元,机关运行费32.9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6年减少1.4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由于机关单位进行公务用车改革,上缴执法执勤车辆一台。
5.培训费0.95万元,较2016年减少0.19万元,下降20%。
6.机关运行费32.98万元,较2016年增加14.37万元,增长44%。
(三) 政府采购情况
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36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天水市森林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8.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