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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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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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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1 00:00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中德财政合作甘肃天水生态造林项目及世行贷款林业持续发展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试验推广、技术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2)实施项目计划,审查作业设计,配合市检测中心对项目实施监测和验收。

    (3)积极配合德方咨询专家和省项目办开展工作。

    (4)负责全市项目资金和物资、设备的管理、使用、拨付和财务报账及检查、审计工作。

    (5)搞好项目外事联络、接待、洽谈和信息工作。

    (6)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天水市林业局下属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科和技术科。参公事业编制 8人,实有7人;工勤编制 1人,实有 1人。

二、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94.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9.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11.27%,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奖励金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0的收入。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0原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15万元,主要是项目工作经费。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0原因。

6.上年结转和结余6.34万元,其中:5.34万元为财政应返还额度收回,实际结转1万元是扶贫专项。本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支出为9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8.1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11.43%,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是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171.25%,主要是新增财政盘活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1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23.01万元,增长32.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1万元,增长11.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5万元,增长24.55%;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财政盘活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费、扶贫专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增加和新增财政盘活资金。

2.无公共安全支出。

3.无教育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决算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减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12万元,下降2.61%;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减少。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12万元,下降2.61%,变动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其中国外公务接待共3批次,接待人次35人,较上年下降2.61%,减少0.01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万元,比 2016年增加5.47万元,增长93.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万元,增加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等,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附表: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