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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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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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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0 09:21

天水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天水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三)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治安案件。 

(四)负责森林刑事案件、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是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由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机构编制文号天市编办(2008)3号,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4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数17人。批准内设机构办公室、刑侦队、法制科、治安科。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 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收入为23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05万元,占99.7% ;其他收入0.6万元,占0.3%。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支出为2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2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7.12万元,占12.4%。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16万元,增长37.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7.3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35.66万元,增加18.78%;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经费工资调标。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31万元;农林水支出214.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4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和采暖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2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决算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6年执勤车辆保有量为1辆,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现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等支出。与上年相比,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0.8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加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2万元,比去年增加15.29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增加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5.75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下降25.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资产总额为81.6万元,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件:2016天水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