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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2019预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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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试验推广、技术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实施项目计划,审批作业设计,配合监测机构对项目实施监测和检查验收。
(三)积极配合外方咨询专家和省林业外资项目办开展工作。
(四)负责全市林业外资项目资金和物资、设备的管理、使用、拨付和财务报账及检查及配合审计工作。
(五)负责林业外资项目外事联络、接待、洽谈和信息工作。
(六)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天水市林业局下属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 8人,实有8人;工勤编制 1人,实有 1人;退休1人。
三、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9.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3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8万元。 比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33.14万元,增长2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2019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②工资基数增加;③2019年预算中新增副县级干部-名,工资及人员经费增加;④本单位2018年无结余结转资金。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3.14万元,增长2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2019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②工资基数增加;③2019年预算中新增副县级干部一名,工资及人员经费增加;④本单位2018年无结余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06万元,公用经费16.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3.14万元,增长2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2019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②工资基数增加;③2019年预算中新增副县级干部一名,工资及人员经费增加;④本单位2018年无结余结转资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元,属专项工作经费。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专项工作经费)项目1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万元。
3、农林水支出91.4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4.4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外事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培训费3.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3.16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培训费相应增加;二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了人员培训费支出,用于开展职工参加各项业务培训。
(五)会议费1.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预算会议费支出,2019年增加了基本支出和专项工作经费的会议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费18.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88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补助收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况: 为改善天水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速社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实现项目区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最终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引进国际林业项目的先进管理理念、做法和经验,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赠款和贷款资金,实施以下由发改委和财政局批复实施的生态林保护和经济林发展项目:
一是亚洲开发银行西北三省(区)甘肃天水林业生态发展项目:该项目是亚洲开发银行提供贷款,陕西、甘肃和新疆三省区共同实施的打捆项目,目的是通过在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和甘谷县营造经济林,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实现项目区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最终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实施期八年。项目计划总投资8391.39万元,其中亚行贷款4535.12万元(每县区贷款166万美元),GEF赠款89.58万元,国内配套3766.69万元。项目计划共营造经济林6.84万亩,其中苹果6.22万亩,大樱桃0.27万亩,核桃3.5万亩。
二是中日友好天水市黄土高原绿化造林项目:为改善天水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增加群众收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衔接,省林业厅、天水市林业局决定利用中日绿化基金在天水市建设营造以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为主的黄土高原绿化造林项目。
三是中德财政合作甘肃天水生态造林项目后续经营管理:中德财政合作甘肃天水生态造林项目是中、德两国政府共同出资的合作项目,以个体农户承包造林为主,在天水市贫困地区开展造林和封山育林,旨在提高森林覆盖,减轻土壤侵蚀,稳定脆弱的生态系统,提高农业生产率,恢复天水市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加农户收入。截止2014年底,共累计完成造林53.31万亩,其中:荒山造林33.98万亩,封山育林18.14万亩,完成经济林1.19万亩;修建机械围栏108公里、护林房54座、恢复林道120公里。建立国内首家森林体验教育中心1处。2014年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完成后,经德方和省林业厅批准,项目进入后续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并依托秦州教育中心在武山、甘谷、清水和张家川四县建设森林体验教育基地,开展森林体验教育活动,推广森林教育。
2、项目总体目标:确保各项目内容如期完成,顺利实施中德项目可持续发展以及经验总结和推广方面发的工作;顺利实施亚洲开发银行西北三省(区)甘肃天水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和中日友好天水市黄土高原绿化造林项目;衔接省市县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新的林业外资项目。
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亚洲开发银行西北三省(区)甘肃天水林业生态发展项目补植补造、提款报账,实施技术和管理培训,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如期完成中日友好天水市黄土高原绿化造林项目的年度造林任务,进行项目提款报账;在武山、甘谷、清水、张家川县建成4个森林体验教育基地,培养合格的森林体验教育引导员,推广森林体验教育。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