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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园艺试验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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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6 00:00
天水市园艺试验场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天水市园艺试验场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果树品种选育、栽培技术、果园土肥水、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控、果树组培、贮藏保鲜等研究工作,开展果树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林果产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所为正科级科研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个。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218.0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90.53万元,减少29.34%。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18.05万元,为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0.53万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2.其他收入0万元,为银行利息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0.31万元,主要是我单位银行账户变为零余额账户,再无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未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无变化。
4.上年结转和结余60.31万元,为上年结转到当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26.47万元,上升78.22%,主要原因是养老金清算未结束,单位部分养老金未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为278.3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7.94万元,上升2.94%。其中:
基本支出258.84万元,占92.63%,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3.63万元,上升32.60%,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清算结束,支出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单位和个人部分。
项目支出19.25万元,占6.92%,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5.96万元,下降74.40%,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全部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53万元,下降29.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53万元,下降29.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67万元,下降2.84%;完成年初预算21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及上年结转项目经费支出数。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万元,占4.59%,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
3、农林水支出204.11万元,占73.3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5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增长的在职人员工资以及2017年结转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数。
4、节能环保支出61.49万元,占22.09%,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4.6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33万元、津贴补贴24.08万元、绩效工资40.57万元、奖金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育保险)0.50万元、住房公积金3.1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29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2.76万元、奖励金42.5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万元,主要为单位购买专用材料费。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因我单位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市园艺试验场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