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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园艺试验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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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9 13:37
负责果树品种选育、栽培技术、果园土肥水、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控、果树组培、贮藏保鲜等研究工作,开展果树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林果产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
我单位为正科级科研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个。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282.5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4.77万元,增长24.0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2.55万元,为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54.77万元,增长24.0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9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9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未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2.9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增加2.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结转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2020年度,天水市园艺试验场支出为244.7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7.31万元,增长30.57%。其中:
基本支出241.77万元,占98.77%,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2.31万元,增长34.72%,主要是2020年人员工资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3万元,占1.23%,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62.5%,主要是上年项目竣工,本年项目减少的原因。
2020年度,天水市园艺试验场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77万元,增长24.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77万元,增长24.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0年度,天水市园艺试验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1万元,增长30.57%;完成年初预算11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1.农林水支出186.67万元,占76.2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4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6.98万元,占11.02%,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退休社保支出减少的原因。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9.09万元,占3.7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9.23万元,占3.77%,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财政供给比例的变化,社保资金的80%由财政供给,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2.80万元,占5.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的原因。
天水市园艺试验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7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41.77万元,较上年增加62.31万元,主要是2020年职工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大的原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65万元、津贴补贴23.60万元、奖金5.37万元、绩效工资2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3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住房公积金12.8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的补助支出53.00万元,全部为奖励金。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2020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公用接待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