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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果树研究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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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8 00:00
天水市果树研究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以果树应用研究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重点,负责果树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贮藏、保鲜等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工作,立足天水,面向省内外,为果品产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果树研究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政办室、试验研究室、花卉研究室、技术推广室、技术开发室、园艺试验场、森林公园管理站、保卫科等8个科室,其中园艺试验场为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256.14万元 ,比2022年预算1755.78万元,增加500.36万元,增长28.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7.05万元 ,比2022年预算1730.50万元,增加506.55万元,增长29.27%,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过渡性奖励金纳入当年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9.09万元,比2022年预算25.28万元减少6.19万元,下降24.49%,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竣工验收,结转资金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2256.14万元 ,比2022年预算1755.78万元,增加500.36万元,增长28.50%。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20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4.89 万元,公用经费153.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27.55万元,增长31.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过渡性奖励金纳入当年预算及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8.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7.19万元,下降36.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压减。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8.09万元,其中:科研业务经费21.00万元;资产运行维护费(房屋维修费)8.00万元;结转项目花牛苹果品种优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9.09万元,山地果园高效栽培模式建立10.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科学技术支出19.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8.20万元。
4、农林水支出1742.8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5.6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9.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房屋租金及科研业务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果树研究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3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6.25%,减少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培训费
培训费 12.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略有增长,提取培训经费增加。
(三)会议费
会议费1.00万元,与2022年预算增加10000.00万元,增加原因2023计划开展学术交流会。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74.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9.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费经济科目的调整,比2022年增加部分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费8.60万元,工程类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总计50.03万元,占资产总额5.46%;固定资产净值862.97万元,占资产总额94.12%;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净值3.88万元,占资产总额0.42%;其他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万元。
(1)特定目标类:资产运行维护费(房屋维修费)8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用于试验库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墙面翻浆、电线老化、楼顶漏水,需进行维修,保障正常使用,减少储藏材料损失。
(2)特定目标类:科研业务经费21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试验示范园的长期管理,为开展果树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的工作建立基础与保障。我单位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2-1、附表2-2。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